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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院决定在2023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学院将依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本次评选工作。
一、学院宣传及开启批次
学院将依据《管理办法》见附件3,结合本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细则面向学生做好相关宣传,学院学工负责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开启学院评选批次(批次名称:2022-2023学年本科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2022-2023学年本科生集体荣誉称号评选)。
各年级、专业个人荣誉称号、集体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见附件1。
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名额,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牵头开展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评议、推荐工作,并将相应名额追加至各学院。
二、学生申请及民主评议
(一)学生(班级)申请(9月28日-10月8日)
学生在10月8日前在扬华素质网提交申请,对照评选条件,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在学院学生组织内参加荣誉称号评选的学生需要在10月8日前同时向所在学生组织提出申请。
(二)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10月9日-10月15日)
班级(院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应由相应班级(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支持中心。
校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应由相应学生组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汇总拟推荐人选材料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根据评议结果,学生(班级班长)登录本人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评优管理”—“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按照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网上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三好学生标兵”拟推荐人选由院评审小组在“三好学生”拟推荐人选中评议产生,学生只需申请“三好学生”即可。
“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由院评审小组在“先进班集体”拟推荐班级中评议产生,学生班级只需申请“先进班集体”即可。
三、学院评审(10月16日-10月23日)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班级)申请、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学生支持中心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排名、科创情况、工作情况、奖励情况等)一并公示;忠忱班集体拟推荐班级,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班级评奖评优情况、班级成员评奖评优情况等)一并公示。
四、学校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人选名单。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学生报送材料清单
1.《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纸质版(系统打印);
2.《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集体荣誉审批表》纸质版(系统打印,按奖项分类);
3.支撑材料需要在10月23日17:30前提交至X30535刘爽老师处。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2.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参与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3.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必须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并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审核。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应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4.同一学年内“竢实扬华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可兼得;“忠忱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特色班集体”不可兼得。
5.“竢实扬华奖章”评选展示会“忠忱班集体”评选展示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6.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参考《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学生评优管理模块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专项工作联系人:刘爽,66367107
学生支持中心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