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1771威尼斯.cmApp2021、2022、2023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我院2023-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动宣传阶段工作安排(11月15日)
校级专项奖助学金:学院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4号)(见附件1),结合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2),面向学生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并登录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开启学院评选批次(批次名称为:2023-2024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本科)。771771威尼斯.cmApp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可推荐名额见附件3。
院级专项奖助学金:学院依据《西南交通大学-771771威尼斯.cmApp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4),面向学生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并登录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开启学院评选批次(批次名称为:2023-2024学年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本科)。
二、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一)学生申请阶段工作安排(11月15日-11月17日)
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三)学院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1月18日-11月22日)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1月22日-11月30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771771威尼斯.cmApp一等奖学金、771771威尼斯.cmApp二等奖学金)
(一)学生申请阶段工作安排(11月15日-11月17日)
申请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
(二)学院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1月18日-11月22日)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2023-2024学年771771威尼斯.cmApp学院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见下表:
年级 | 专业 | 名额分配 |
771771威尼斯.cmApp奖学金一等奖 | 771771威尼斯.cmApp奖学金二等奖 |
2021级 | 土木工程 | 1 | 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 | 2 |
电子信息工程 | 1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2 |
2022级 | 土木工程 | 1 | 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 | 2 |
电子信息工程 | 1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2 |
2023级 | 土木工程 | 1 | 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 | 2 |
电子信息工程 | 1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2 |
材料科学与技术 | 1 | 2 |
总计 | 13 | 26 |
注:学院将组织专项奖学金的现场答辩会。根据学生工作组的审核结果,每个年级每个专业将推荐4名学生参加答辩,由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参加答辩的学生需准备全英文的PPT,并用英文陈述自己在2023-2024学年的学习工作、社会服务等表现情况。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长为5分钟,之后有1分钟的评委提问环节。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有意申请学院专项奖学金的同学请提前准备好答辩PPT。
(三)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1月22日-11月30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其他事项
1.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3-2024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
2.本次学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3.2023-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奖项共107项,具体情况见附件5。
4.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
5.原则上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6.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7.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专项工作联系人:王思博,028-66367507,X30535
学生支持中心
2024年11月15日